根据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冀教学函〔2023〕9号)以及《保定学院学生评优工作规定》(校字〔2020〕28号 )文件精神,学生处下发通知,要求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标准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。
经班级评议,各二级学院集体评审,学生处审核,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119人,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243人,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(具体名单附后)。
公 示 时 间: 2023.4.20-2023.4.26
监督举报电话: 5972066 5972139
学 生 处
2023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