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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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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1.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开展调查研究,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,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,并督促实施。

2.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工作,开展入学教育、校规校纪教育、文明行为教育、公寓管理等日常教育活动。

3.负责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类评优、奖惩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;抓好学风、考风建设。

4.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就业方针政策,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、咨询、服务以及毕业离校中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,开展就业育人、生涯教学、精准指导、求职帮扶等工作。

5.做好学生安全稳定教育及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。

6.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,研究制定加强后备建设的对策措施。

7.负责学校国防教育日常工作,协助地方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国防教育;做好兵员动员工作,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。

8.完成上级有关学生军训工作的指示规定,制定本校学生军训计划,指导学生军事训练、国防教育课程和学生国防实践社团活动的开展。

9.组织学生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学生工作,检查、协调、考核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。

10.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,编制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规划、制订管理、培训、考核办法,指导辅导员、班主任有效地开展学生工作。

11.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