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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—2019学年辅导员考核安排意见

发布日期:2019-07-09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 

根据院字(2014)11号文件精神,现将本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的职责和考核办法,对本学院所有辅导员进行严格考核,考核分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档次。

二、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个人总结、组织测评、考核赋分、研究审定、公示的考核程序对全体辅导员进行考核。

三、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考核结果,经公示无异议后,从优秀档次中推选出1名辅导员参加校级优秀辅导员的评选。参评辅导员需上报的考核材料包括:个人总结、工作记录、学生活动记录、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赋分考核表(附件一)、工作创新赋分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等。

四、各二级学院将全体辅导员的考核结果(见附件二)务于6月30日之前上报学生处。

五、学生工作部在各二级学院考核的基础上,对各二级学院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定。从各二级学院推选出的优秀辅导员人选中按不超过辅导员总数20%的比例评议推选出校级优秀辅导员,报校党委审定。

辅导员肩负着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双重责任,对学生的健康发展、学生活动开展以及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。辅导员的考核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。望各二级学院认真考核,严格程序,做到公正客观,实事求是,确保我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顺利进行。

 

 

学生工作部

2019年6月5日